報告時間:2022年7月22日(星期五)9:30-12:00
報告地點:格物樓506室
報 告 人:方明 教授
工作單位:安徽農業大學
舉辦單位: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
報告簡介:
本次報告通過回顧教學成果獎設立以來獲獎項目的特征,分析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申報的基本條件、加分條件,指出申報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存在的誤區、填報申報書的注意事項。解讀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設置意義、發展歷程和獎項內涵,分享帶隊團隊申報教學成果獎的心得體會。
報告人簡介:
方明,教授,碩士生導師,安徽省教學名師。現任安徽農業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。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于華東師范大學本科學習,獲教育學學士學位。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于華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學習,獲教育學碩士學位。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于南京師范大學讀博士研究生,獲教育學博士學位。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于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安徽省心理危機干預學會會長,安徽省管理學學會副會長。出版《緘默知識論》《現代大學制度論》《環境心理和行為研究》等專著8部,主編《管理心理學》《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》等農業部規劃教材4部。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2項,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5項。獲得第四屆全國教育改革創新優秀教師獎。